——郴州市能源监察与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发展纪实
郴州市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长王爱平说:“支队自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阳光行权为基石,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已任,规范电力执法,严格能源监察,在矿业秩序整顿、反窃电、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三资一高企业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百余起,上缴市财政罚没收入1600余万元,为电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支队先后被郴州市委、市政府和省经信委评为“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先进单位”、“省经信委系统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支队被群众誉为“电力卫士”、“打非治违先锋”。
一、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在执法亮剑中造就震慑力
电力执法和能源监察是支队的两大根本职责。在工作中,支队勇于亮剑,严格执法,向非法违法行为“宣战”,造就了强大的震慑力。一是查窃电,当好“福尔摩斯”。支队把反窃电作为工作的重头戏,几年来,共查处厂矿企业、酒店宾馆、物业公司网吧居民等大型窃电案件100余起,其中重大窃电案20多起,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窃电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面对窃电呈职业化、区域化、智能化趋势发展,为更有效地打击窃电,支队编印了《反窃电理论与实践》一书,添置了智能用电检查仪,帮助大家练就“火眼金睛”,提高反窃电时效。二是整秩序,当好“铁面包公”。支队把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开展多次矿山供用电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各矿点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检查各矿点的用电审批手续,逐一落实各矿点电力来源,从严查处向非法矿供电和转供电行为,规范小水电站上网行为,大力取缔非法私营供电线路,实现小水电发电全部上网,从根本上改变了矿区供用电秩序长期以来极其混乱、安全隐患异常突出的乱象。支队成立以来,共查处了大型向非法矿供电案件20余起,罚款900多万元。当前,非法供电者为了达到目的,可谓绞尽脑汁,他们有的以自然环境为掩护,向非法厂矿供电;有的以开办养猪场名义申请供电,实则‘挂羊头卖狗肉’;有的白天将电线沉在河水之下,晚上浮到水面之上。为搞清矿区非法供电来源,支队坚守一线,常常和队员们顺着电线走上大半天,有时翻山越岭、跋山涉水、掘地钻草。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支队一班人的辛苦工作,大批“浑水摸鱼”者被查处,有力打击了非法开采企业。三是保设施,当好“守护使者”。电力设施保护是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只要涉及电力设施安全,支队坚持做到有案必应,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近年来,及时处置了扬生建筑公司爱莲湖项目部影响城东220KV电力设施、郴州电业局城南线220KV线路下一农民建房影响电网安全、郴江镇同心桥新村村民陈峰在郴电国际10KV高压线下建房影响电网安全等危害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案件,有力地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四是严监察,当好“节能卫士”。支队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多次组织开展对已试行差别电价的高能耗企业及新增高能耗企业的生产情况调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下达停供电通知,拆除供电设施,从源头严把准入关,有效遏制“三高一资”企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开展企业能耗对标、使用淘汰落后耗能机电设备专项检查、酒店宾馆夏季温控检查等现场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以及家用电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服务发展为要务,在经济建设中彰显生命力
支队自成立以来,就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作为要务,大力实施三大工程,在促进郴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推进农网改造,实施“民心工程”。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中,支队将国网郴州供电公司、郴电国际农网改造升级任务纳入“民生100工程”,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以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国家农网改造升级政策。同时,加大协调服务,督促小水电自供区的农网改造步伐,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致力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二是争取政策支持,实施“帮扶工程”。积极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争取电价支持。近年来,支队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全市210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电量大的企业向省物价局申请了临时性电价支持,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支队还积极向省经信委汇报,争取了华电风力发电、华磊光电LED等新能源项目资金支持以及湖南吐绿化工有限公司机电变频改造节电工程、雄森国际大酒店绿色照明及空调系统改造工程、湖南中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节约型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共3个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资金支持。三是推进体制改革,实施“并网工程”。从2009年开始,国网郴州分公司组织开展代管县公司和控股公司上划工作,支队积极督促相关县政府做好电力资产、人员移交给省电力公司,帮助处理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另外,为解决郴州电业局(国家电网)、郴电国际(地方电网)两家供电企业争抢电力用户竞争无序、矛盾激化的问题,支队严格执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城区供电范围调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耐心细致做工作,协调化解了双方大量矛盾冲突,规范了竞争行为,减少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近年来,支队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整体并网工作。目前,三期并网全面完成,地方电网每年减少购电成本上千万元,解决了小水电站丰水期窝电问题。正是紧扣了发展,服务了大局,支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才与日攀升,展现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三、以联合执法为抓手,在整合资源中增强保障力
电力执法和能源监察事关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支队清醒地认识到,要不辱使命,就必须整合资源,开门联动,内外合力发展自己。一是争取“尚方宝剑”。支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经信委汇报,争取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如在查处窃电时,支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郴州市举报盗窃电能奖励暂行办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实施。为从制度上规范矿山企业用电行为,支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供用电管理的通知》和《郴州市矿山企业电力和民用爆炸物品供应会审制度暂行规定》两个文件,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二是不搞“单打独斗”。支队加强与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的联系,发挥各自资源和职能优势,采取信息共享、联合调查、联合执法的方式,形成了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的良好工作合力。今年,支队又联合市中小企业局在全市开展节电服务活动,组织节能服务公司等单位专家上门开展节电咨询和电气设备检测等专项服务,为企业开展节电诊断。三是勇当“急先锋”。在历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支队任劳任怨,总是冲在阵线的最前沿。郴州市一造纸厂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排污。在环保部门要求其停产整顿,办理相关证件后,该造纸厂仍无视指令,继续生产。无奈之下,环保局请求支援。支队在核实情况后,对造纸厂暂停供电。该造纸厂不得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别的部门行动搞不到位时,往往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只要我们出马,效果立竿见影。”副支队长赵小贵一语中的。“哪里需要拆设备、炸电杆、斩电线,哪里就有支队人员的身影。”因为干的是釜底抽薪的活儿,支队被称为“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队中的“急先锋”。
四、以强身健体为基石,在正风肃纪中提升公信力
打铁还靠自身硬。支队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执法监察队伍。一是坚持“权力入笼”。支队成立后,始终坚持“程序合法、行为守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工作要求,从制度建设、执法程序、执法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先后制定了10多个电力行政执法制度和40多项执法文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项目和行政执法依据,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公布;修订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电力行政执法配套制度11项;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和案件卷宗、编制行政检查年度计划、报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参与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力求建立以制度指导执法、以制度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锁笼子的钥匙交给群众。二是坚持“阳光”行权。在执法办案中,坚决实行2人以上执法和亮证执法,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取证-初审-行政处罚告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案归档”的程序,积极实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审核制。使用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实行网上办理,做到处罚公正公平,阳光透明。支队成立以来,结案的案件从未出现过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例。三是坚持“强身健体”。支队认真组织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多次组织能源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电力行政执法人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参加省、市能源管理或行政执法培训,每年组织各县市区经信局能源监察工作人员举办一期能源监察培训班,对全体人员进行能源监察知识培训,增强了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体队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谭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