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描绘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勾画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光明前景,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对于基层检察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作出贡献。全面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个基层政法单位的贡献,离不开每一名基层政法干警的努力和奋斗,推动建设法治陕西,我们任重道远。
一、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首先,坚定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法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方向。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永葆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本色。特别是近期,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筑牢检察人员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政治基础。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定位,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其次,执法为民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为民意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尤其是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我们在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人民群众眼中的检察形象由我们树立,所以我们要努力建立和谐检民关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大走访活动,用脚步丈量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紧紧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完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建立健全开门评检、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整治执法办案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最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通过法治方式促进工作,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要强化法治思维,做法治思维的忠实实践者,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约束没有例外,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惩各种犯罪,决不允许存在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法外之民”。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使法治陕西的建设在潜移默化中形成。
二、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监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有效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推动国家法律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贯彻执行,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
第一,着力促进法治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要把促进法治经济建设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强化对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第二,着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使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审慎用权。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广泛进行预防宣传,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针对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组织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行业预防,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加强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及时提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的对策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第三,着力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证据客观性与证据合法性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加大查处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推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第四,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执法严格、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对侦查、审判、执法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有关规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提高及时发现、准确纠正违法的能力。要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有效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惩治司法腐败力度,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
三、更加扎实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特别是基层检察队伍的建设更是整个检察队伍的根基,要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规范执法全员化、全员执法规范化”要求,创建“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是深化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尤其是基层检察人员中的业务一线,要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实效的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使检察队伍的未来不断蓬勃发展。全面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促规范上水平。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夯实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根基。
法治陕西建设任重道远,但我们基层检察人正风雨兼程的走在路上,相信坚定而执着的政法人通过努力,建设平安、和谐的法治陕西目标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 尹一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