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一名前员工向长沙市公安局反映称,长沙城区有交警人员从2012年起,收受德邦物流礼金,为该公司无证车辆放行。疑似送礼清单显示,收受德邦物流现金、高档香烟等的警员涉及长沙24个交警中队。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长沙市公安局已收到相关投诉,“目前纪委正在处理。”(8月29日 《新京报》)
2009年4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该《通告》要求“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车、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道路上通行的,应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手续并持证通行”。于是,从2009年开始,长沙市货车禁行区域不断扩大。
在此大背景下,德邦物流的货运则开始面临极大困境。德邦物流车辆在长沙市行驶的有“五六十台”,可通行证却只有2个,而无证行驶被交警抓到则会扣车罚款。于是,德帮物流组建了一个3人的“公关”小组,负责“公关”长沙相关交警人员,逢年过节的“应酬”更是少不了。
当然,此番的效果也是极其显著的。在送礼后,德邦物流的无证车辆可以在长沙城区畅行无阻,即使违章,大部分交警也不会开具罚单。“以前德邦经常被扣车罚款,但后来交警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哪怕扣车了,一般也不会罚款。”
对于企业来说,想方设法维护企业利益没有错,但笔者以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正是因为交警人员自身思想的不纯正、监管的不健全,才给了德邦“可乘之机”。而且,涉及24个交警中队的“送礼清单”也强烈说明,此时的腐败已不是个别人员个别时候了,而是这个行业的集体式腐败。
如果只是某个人,则可以把原因归咎其自身,但若是集体沦陷了,该思考的则应该是我们的制度设计、监管体系了。正是因为“以罚代法”的“执法经济”,才让执法人员敢于以权谋私,违法人员敢于“花钱买违法”;也正是因为“人为处罚”的“主观随意性”,才让罚或不罚只在交警的一念间。
因此,笔者以为,要惩处收礼人员很简单,可是要清除送礼现象,则必须要健全我们的法规法纪,让执法人员不敢谋私,无法谋私。(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