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刹车要从内改观:教育常抓、警示常在。“一把手”干预的具体事务,包括一个单位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等等,这是一方政府赋予“一把手”的职责职权,也是“一把手”们的责任所在。上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一把手”们的权力风险意识。一是官员要清醒认识到:高尚的操守是做人的根本,廉洁奉公是从政的底线。领导干部要主动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素质,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与党纪国法,与群众利益相违背的思想和行为苗头,做到自省自律;二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讲党课制度、廉政知识测试、任前廉政谈话、不定期赴监狱、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对“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一把手”们的思想、行为动向,把事后问责前移为事前监督,当“一把手”有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出现时,及时给予提醒教育,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把滥权腐败因子扼杀在萌芽状态。
其次,权力刹车要从外约束:透明公开、规范机制。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健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关住滥用权力的方便之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严格而必须执行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才能确保权力正确运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要
制约权力。目前全力推进的“五务”公开工作不能走形式,已经建立起来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做到在重大决策、公开审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务的运行过程中,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作为集体决策的必经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包括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后,再由“一把手”决断;常规性、一般性的事项一律集中公开,让群众即时、充分地知晓领导班子应做、将做的事项及其运行过程、结果,做到科学、公开、民主决策,进而实现有效制约权力的目的。
二是
透明权力。要增加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就必须在权限设置时注重内容公开,提高权力公开、信息共享的程度。既让“一把手”清楚、更让旁观者明了权力行使的过程,打破权力封闭运行的状况,较好地解决权力运行内部难监督、外部不公开的问题;另外,要发挥社会力量,适当运用网络监督、媒体曝光,对滥用权力者特别是对权力运行的社会影响、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廉洁自律,进行警戒和威慑,打破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却能平安无事的侥幸心理,有效防止“一把手”滥用权力。
三是
规范权力。权力的约束有赖于程序的保障。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越权操作,最大程度地限制自由裁量权。比如:制定、公布和施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时,“一把手”不得先于班子其他成员发表意见,研究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时,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决策等,防止集体决策变成“一把手”的个人决策;规定领导班子正职不专门分管具体事务,实行业务部门拟办,分管领导把关,一般事项由“一把手”最终审定或由分管领导审批、“一把手”阅示,重大事项提请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程序,防止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
总之,遏制官员权力膨胀,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及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在于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多,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主力军。他们能否善用手中的权力,实施对该地区的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影响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因此,无论是上级、同级还是下级,都要对党政“一把手”多敲警钟,对其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才能够帮助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民主执政的能力,让他们真正能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文/党居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