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治理作风之弊

时间:2014-11-13 18:52:46 中国社区网

 

  北新桥街道在2013年1月至10月期间,花费130余万购买实物向干部职工发放,原本拟任副区长的北新桥街道工委书记武建军,在任前公示公告阶段被举报,被停止继续考察,并受党内警告处分。(《新华网》,11月13日)

  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地在积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时,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法,旨在改进干部“四风”问题。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纪律,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中央推行“八项规定”,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集中纠正“四风”问题,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决不能有地方保护主义,应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各种行为进行查处上报,决不手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并加大各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维护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为政贵在行”,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应始终保持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之状,必须做到“常、长”二字,即经常抓、长期抓,落实八项规定没有终点,也没有止境。为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除了强化制度监督,还需要尊重民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众最有监督动力,发动民众,八项规定势必更有威力。(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社区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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