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公安局长被举报:食堂内宴请分食野生动物。男子实名举报南华县公安局长:“公车私用、违章找顶包、食堂吃野生动物”,“私用超标公车、违章找人冒名顶替、食堂分食野生动物”这是陈银军近日在“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帖实名举报楚雄州南华县公安局局长马爱军的违法违纪现象,并称相关举报材料已于10月10日寄往云南省纪委信访室云南省监察厅举报中心。(凤凰资讯11月16日)
古人讲过:“朗如日月,清如水镜。”这是古代清正廉洁的官员对自己品格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官员品格的期望。官员要有高尚的品德,对待权力做到为民所用,自己做到廉洁清正。
中国共产党时全国人民的先锋队,各级党员干部是先锋队的组成部分,是群众中的先进积极分子,而各级党员干部,更应该是党员的领头人,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更应该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权力规范使用上,做出更好的表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经过党培养、具有党性修养和法律知识的领导者,在依法行使权力上,做出表率,是自然的事情。
一个地方公安局长,领导着地方的森林公安力量,管辖着林业执法队伍。双重的身份,让公安局长应该有更高的执法素质和守法理念,触犯法律的事情,应该是他第一时间内心坚决反对的反映。然而,管辖公安执法队伍的公安局长,却带头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吃起了国家二类保护动物,这无论如何逃脱不了被惩处的结果。
执法如山,是人民对执法者的希望。公安局长带头干起偷吃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事情,怎么能够期望他去执法如山呢。自己都不尊重法律,他还有什么资格要求被人去遵守法律呢?这样的后果,让执法行为不是乱套了。
主要领导做不到古人所讲的“朗如日月,清如水镜。”,我们的监督人员就不再吗?就不会做到严格监督。在局长带头违法的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监督力量在哪里?也许没有报道,更有可能是一起在知法犯法,一起大快朵颐了。
监督的缺位和失位,让权力失去最后防止滥用和腐败的屏障,让执掌权力的人逐渐唯我独尊,我行我素甚至越权和擅权。很多地方部门一把手,都是在单位称王称帝,都是听不进监督和反对的声音。没有了有效的监督,违法违纪的事情出现是迟早的事情。
李世民就讲过:“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给领导干部一个镜子,一个监督的人,就能够让我们党培养出来的领导干部知道得失,防止权力滥用,在保护他们自身的同时,更保护了人民的利益。(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