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万多个,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干部因此被处理。仅今年8月份,中纪委公布15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有40多起案件涉及违规办满月酒、婚宴、生日宴、出生宴等,占比近三成。专家分析指出,这些违规办宴的干部多半手握要权,而参加宴者往往怀揣目的。(11月20日,《京华时报》)
每到过节,有关部门都会要求禁止送礼、廉洁过节。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往往是过节之时积极响应,节一过完不正之风又卷土重来、死灰复燃,抓一抓好一点,松一松就反弹。要想真正让“廉洁过节”成为干部的一种习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党的十八大精神,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强调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入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想使“廉洁过节”成为干部的习惯而不是停留在字面上、通知里,必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长效监管机制,特别要从管好公共财政的钱袋子入手,采取一些科学、有针对性、公开透明的办法,建立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廉洁过节”要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问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外,最根本的,还是要求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长久、持久的自律精神。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要自觉加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和道德砥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有坚定的立场、坚决的态度。
正党风赢民心,当从清廉过节开始。而要想避免“廉洁过节”沦为“一阵风”,防止反弹,必须将其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成为习惯。而习惯的养成,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必须潜移默化、内外兼修、上下共为,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进而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让人民满意。(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