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20日消息,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梁滨是河北省被巡视后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此外,他也是第二位落马的十八届中纪委委员。(《新华网》,11月21日)
曾经有人问,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查别人,那么谁来查纪检监察干部?近来的一系列报道都用事实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对待犯了错误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但没有半点包庇,同样是零容忍,而且处理起来还是从严从重。这些都说明身份不是保护伞,不管其职位有多高,身份有多特殊,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必须接受法纪的惩罚。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者更要守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则法纪就没有正当性、严肃性,就会动摇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石,就会受到人们对法纪的质疑,就会影响到法纪的施行。
同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反腐败没有禁区,也没有特区。制度面前没有例外,包括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灯下黑”,强化内部监管必不可少,做实外部监督也不可或缺。不仅要设立高压线、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刚性执纪,对胆敢触线者绝不姑息;还要创造条件、丰富载体、畅通渠道,让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到实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让反腐工作去神秘化,这会有利于更好的自律与他律。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除了制度,再没有更标准的尺子、更坚硬的磨刀石了。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的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只有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底线。
(文/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