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往往与工程项目脱不了干系,一个是官,一个是大老板,在古代专制社会,官商勾结是一种社会必然现象,官勾结商,是利用权力寻租,商勾结官,是为了谋求保护以便获取更大的便利空间。
为何看来但凡“功名显著”的高官们的背后都有这样一群特别的大老板。那么,我们的领导干部们究竟是独独钟爱的是大老板,还是大老板背后的巨大的金钱诱惑?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了公务员不得参与盈利性活动,也不得在盈利性组织内兼职,否则会受到纪律处分。《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了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然而禁令下,为何官商勾结比过去还频繁?官员勾肩搭背、公私不分的现象屡屡爆出,严重背离了官商正常交往的准则。
我们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大老板与政府官员暗中勾结在经济建设的项目中暗箱操作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对于稀有资源就更不用说了,山西煤老板在美国奢侈品专卖店“挥斥方遒”的“光辉形象”也早已经深入人心了。想必,我们的领导干部偏爱与他们为伍似乎也“理所当然”。在他们的利益链条中,一方为了取得办事的便利与捷径,一方为了取得住豪宅、穿名牌的奢侈生活,正所谓各取所需,不谋而合。然而,他们倒是双双“获利”了,却是在肆意的践踏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此种风气绝对不能助长。
最后,笔者认为,要解决官商勾结的问题,首先要让官员心里清楚,官就是官,商毕竟是商,官商只能合作不能“联姻”,官员要提升抗腐能力,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群众此时就是你的抗腐剂,不管什么样式的“糖衣炮弹”来袭,有群众替你来抵御。这样,即使商人抛出“橄榄枝”,对于原则问题,领导干部也不会心动,捍卫自己的那块“净土”。
(文/党居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