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让“礼尚往来”成为“礼上往来”的幌子

时间:2014-11-28 15:53:57 中国社区网

近日,现代快报接到群众反映,兴化市大垛镇陈卞村村支书陈恒银借孙子举办10岁生日之际,在村里广发请帖,每位吃喜酒的村民至少要出100元红包,村支书有借机收礼之嫌。接到举报后,市镇两级纪委介入调查,得出初步调查结果,村支书陈恒银违反禁令,未执行大事报告制度。至于是否有借机收礼行为,纪委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新华网11月24日)

中国乃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礼记》有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尚往来,是礼貌待人的一条重要准则。红白喜事,相互宴请,礼尚往来,无可厚非。官员也是社会人,不是不可以婚丧喜庆事宜宴请亲朋,切莫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那么,如何界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呢?所谓的“大操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所谓的“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据了解,很多地方都一一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有的限定了桌数、人数,有的还限定了每桌的标准、礼金上限。在适用对象方面,有的地方将范围划定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一些地方更是明确将离退休人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等纳入监督范围。

为何三令五申,还会屡禁不止呢?笔者认为一是有人没把此事放在心上,认为我一没贪污、二没受贿,不过是宴请亲朋吃吃饭喝喝酒,我以前送了礼,现在也要收回礼,这是自己家的事,你管不着。二是侥幸心理在作祟,认为我不说、你不知,就算知,也不会罚。

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一场旷日持久战,相关部门应发挥群众、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有功必有奖、有过必有罚,鼓励监督举报,加大惩治力度,铲除社会蛀虫,赢得最终胜利。(文/清云)

编辑: 来源:中国社区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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