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星级酒店、高档娱乐场所公款吃喝玩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公”经费开支明显下降,“舌尖上的腐败”大幅度减少。
然而,也有一些单位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戏法,将公款吃喝阵地悄悄转移到暗处,在貌似“合法”外衣下大兴奢侈浪费之风,值得警惕。
上述问题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一是旧屋换新颜,高标准包装。一些原来没有多少生意的农家乐成为了某些官员们的最爱,农家乐重新进行装修,配备独立豪华包间,并请来大厨。外面看起来是普普通通的农家乐,而里面尽显富丽堂皇。
二是旧瓶装新酒,高档次配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小小的农家乐,各种名贵海鲜、山珍海味、高档烟酒应有尽有,菜品的规格档次也丝毫不逊于豪华酒店。有的单位担心被曝光,在表面伪装上挖空心思,将茅台、五粮液白酒装在矿泉水瓶里用于接待。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应严格控制预算。将各单位生活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从源头上限制年度生活接待费总额,超预算部分支出不予入账,违者必须从严问责。
其次要加强审计监督。公务接待账目在财务上必须单列,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账目开支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对于大额的、频繁的支出发票要“刨根问底”,探个究竟。要求各单位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
最后要严肃查处惩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条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舌尖上的腐败”应止在“欲”上,要让领导干部,从不敢到不想。就必须从制度上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管和教育。
作者:治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