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的“小官巨腐”问题是今年北京整治的重点。记者昨日从市纪委了解到,多个区县专门出台措施,严肃查处“小官巨腐”。如密云县规定,在案件初核阶段,就要对被举报人的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掌握。 (摘自新华网)
反观中国反腐,对官员腐败萌芽状态却是“培养不易,能修不弃”,甚至是带病提拔。中国对小腐能修不弃,纵容之下就极易成姑息养奸,一个个小官巨腐便接连出现,这就好比庸医治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然可以治标,却无法治本,以至于越反越腐,直到小吏的贪腐数额都可以令人膛目结舌。
“小官大贪”归根结底是权力的失衡。不管权力是大是小,职位是高是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永恒的定律。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有几十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漏洞,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公正性,堵漏贪腐高发领域“风险点”,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重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在不断深入的反腐工作中,如何防范更多的“老鼠”沦为“硕鼠”将会成为反腐重点。笔者认为,还应制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思想觉悟,让人民群众监督,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滋生腐败的种子。
(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