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职人员“嘴”和“腿”的同时,八项规定还着力管住他们的“手”。就在12月3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唐山市乐亭县审计局主任科员张顺侠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经乐亭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张顺侠党内警告处分。(《新华网》,12月4日)
事实上,节日喜庆、婚丧嫁娶本是传统习俗,亲朋好友“随份子”、送礼物也在情理之中。然而,一些官员正是利用这些人之常情而心安“礼”得,成为贪腐“挡箭牌”。节假日变“进贡日”,成为媒体对于这一现象的调侃。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和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其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规定,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细细品味这强大的“操办风俗”,尤其是官员们的“大操大办”,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这是一种交易、一种变相贿赂、一种权力寻租。这种不可告人的交易、权力寻租,都是将权力嫁接于社会风俗人情,从而使本来正当的人情往来蒙上了一层可悲的灰色。
对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铺张浪费,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勤俭节约,倡廉治奢,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从增强党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通过党政齐抓共管、互相监督、综合治理,坚决刹住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正之风。(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