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2月4日,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两周年。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404起,82533人受到处理,其中232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月4日,人民日报)
两年来,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央先后多次开会研究,进行专题部署。中央党政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管住“车轮上的铺张”,消除“楼堂馆所的豪华”,打击节日不正之风……这些规定,有的是对八项规定的细化,以增强落实的针对性;有的是对八项规定相关内容的拓展和深化,为八项规定赋予更深刻的内涵。
但是,近段时间,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又回潮之趋势。打击违法八项规定的行为必须一以贯之,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的回潮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才能刹住这个不良趋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警惕违反八项规定之风回潮,法纪是不可突破的底线。畏难情绪不应成为作风问题反弹的温床,法纪红线不能成为忽松忽紧的橡皮筋。
警惕违反八项规定之风回潮,还需从制度、机制上套牢紧箍。“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两年的实践证明,领导干部的管理制度要严丝合缝,不给那些喜欢钻空子的人以可乘之机。同时,要加强监督,形成纪检监察、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全方位覆盖的严密网络。
“从善如流,从恶如崩。”领导干部思想上要多一些自觉清醒,行动上要多一些坚毅笃行。八项规定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应当将遵守八项规定作为纪律新常态。(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