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及方案。据新华社电昨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凤凰资讯12月3日)
党的十八大,党中央面对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的矛盾问题,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这是对当前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并向更高层次发展必须要解决的紧迫任务。
改革开放30多年,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30多年。现在,中国的经济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了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也成为了很多第三世界发展的典范。在这个阶段中,中国已经摆脱了贫困落后的局面,工业经济、信息文明飞速发展,国民收入也全面向中等发达国家靠拢。就是这样一个处处欣欣向荣,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国家,仍然实行的是适合农业为主体的国家管理体制的“城乡二元”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是利于国家的管理和经济的发展,更多的是阻碍人员流动和经济发展,阻碍的是国家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步伐。
农村户口,城市户口,将人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在城市里面,享受着国家资源倾斜带来的各种好处;一部分是农民,只能够当农民工,还需要做出各种贡献。这种不平等的户口制度,本身就具有严重的不合理成分,更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公平的阻碍。
改变就在现在。现在中央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就是将这种不合理的认为障碍清除,将人民放在公平的平台上,进行统一协调的发展。推进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公平发展,平等享受公共资源,是全体人民的希望,更是全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
农民在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农民群众,在为国家做贡献的同时,自己积累下不多的财产,主要积累在自己的房屋建设上,宅基地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主要的财产所占地,更是他们世代依赖的生活场所。一些地方以各种方法,企图征用农民的宅基地,这是对农民财产的侵犯,更是阻碍城市化进程中的懒政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文/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