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县乡基层政府正面临严峻考验。以往,不管是推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应对群众诉求,不少政府官员都习惯靠行政干预、用权力摆平,甚至违法违规。这种现象,越到基层表现越明显。这一方面是由于各种压力,包括发展的压力、维稳的压力等,最终责任都压在基层政府身上;另一方面,基层政府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也容易成为各种矛盾的聚焦点。可以说,当前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污染、移民安置等问题众多、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域,依然可见政府违法行政的身影。这不符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将越来越受到规范,政府也不得不转变推进工作的方式。这是中国政治文明向前迈进的必然,但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而言,考验才刚刚开始。(12月15日,半月谈)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一旦对权力失去监督和控制,权力就会大于一切,权力就能代表一切,官员就会目无法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因而,建设有限政府,着力将政府行为规制于法治的“笼子”里,厘清行政与司法的边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行政违法究责力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不二之选。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通过对历史的反思,发出了“还是法制靠得住些”的感言。但时至今日,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还是禁而未止、屡见不鲜。从某官赖叫嚣“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到“红头文件”否决生效的司法裁定;从“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到随意羁押劳教访民等,都能看到“人治”大于“法治”的影子。
在当前情势下,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还须增强法律自身的力量和刚性,更要尽可能削弱有可能挑战法律权威的一切权力。惟有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违法滥权真惩处、真治理,让所有的权力拥有者不能、不敢恣意妄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才会寿中正寝。(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