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12月15日,人民网)
“裸官”的存在,是中国发展的一个较大风险,该问题在2013年就引起了中央纪委的高度关注。在公众的语境中,“裸官”一词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裸官”作为我国的一个阶段性现象,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已经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党的形象、对国家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裸官的存在会给我国的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增加了“国家治理”的难度。因此,治理“裸官”是当前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给“裸官”戴上“紧箍咒”,“裸官”所产生的腐败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治。
虽然目前已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但笔者认为,这只是强化对“裸官”监管的第一步。尽管不能擅下定论称“裸官”一定是贪官或有作风问题,但接下来相关部门应做的是要厘清哪些“裸官”的配偶子女属正常迁居,哪些“裸官”的配偶及子女迁居有为自己“留退路”,方便“闪逃”之嫌。哪怕只有 0.1%的可能,也不能让“裸官”有可趁之机。(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