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七条要求中,第五条重申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第六条提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凤凰网 12月29日)
元旦节即将到来,紧接着春节也将到来,每逢佳节收送礼金、购物卡之风便盛行起来。这股歪风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风,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必须提出有力措施,有效杜绝“节日腐败”。
过年过节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等行为,其实不是这些行为有问题,而是这样费用用的是公款,或者是转嫁给相关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这就是“节日腐败”,“节日腐败”的形式可谓是多种多样,随着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加大,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如礼金就变成了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因此,首先要畅通渠道,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行使监督的勇气和胆量,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的力量。比如,对于一些群众反映的腐败行为,涉及的干部要先免职,这样不仅缩小了他们在事发之后的“活动”余地,也缩小了他们的权力“影响力”,为干部群众检举揭发扫清了障碍,从而增加了治理“节日腐败”的效果。
其次,应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坚持树立社会优良传统和作风,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节假日腐败”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文/疯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