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差旅腐败”,为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

时间:2014-12-30 08:33:40 中国社区网

 

  2012年9月,南漳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王斌,借到北京招商引资之机前往内蒙古红山军马场旅游,旅游费用在南漳县政协机关报销。2014年11月21日,襄阳市纪委给予王斌党内警告处分。(《新华网》,12月29日)

  各级部门对差旅费多是采取凭票报销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差旅费结算的漏洞日益凸显,而且由于现行差旅费标准已与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脱节较远,不切实际的“低标准”使“集体超标”成为常态。迫不得已的“变通”,进一步滋生了更大的“隐形浪费”。现实情况与原本希望达到的节约目的背道而驰。

  为了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逐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职务消费行为,整治违规职务消费显得尤为重要。

  要重视财经纪律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财务职员认真、系统的学习相关财经政策和制度规定,增强其遵章遵法意识,不断提升个人修养和思想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存有过紧日子的思想,使之杜绝各种浪费和随意花钱的不良现象。要教育党员干部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果断杜尽各种以公假私,虚报冒领等各种不良现象。

  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定出台相关的差旅费使用治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按规定填写差旅费申报单并据实报销结算,超出规定标准的用度,财务职员一律不予报销结算,不做老好人。(文/棠逸)

编辑: 来源:中国社区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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