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纪委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了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问题。省纪委直接或责成有关地方和单位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新华网》,12月29日)
“八项规定”是中央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集中纠正“四风”问题,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决不能有地方保护主义,应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各种行为进行查处上报,决不手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并加大各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维护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推行“八项规定”之后,中央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中央以身作则,出行不封路、不清场,基层便会心悦诚服,主动跟从。中央反对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基层就不能铺展浪费,继续迷恋形式主义。上行才能下效,上行就会下效,上面有操守,下面不敢乱来。
“为政贵在行”,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应始终保持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之状,必须做到经常抓、长期抓,明白落实八项规定没有终点,也没有止境。为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除了强化制度监督,还需要尊重民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众最有监督动力,发动民众,八项规定势必更有威力。(文/棠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