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辖区的困难职工收到了1000元的慰问金,但这些爱心款放到口袋里还没“捂热”,就被社区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抽走了700元。(2月4日,《中国广播网》)
经查实,“索要”慰问金之人并非街办工会在职人员,而是雁塔区总工会派遣到街办工作的聘用人员。发放完慰问金后,长延堡工会一王姓工作人员让领导在每人身上抽700元送回去,不能声张,意思是他们出面才能领到这钱,还说如果区总工会打电话问发了没,就说发了。”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总工会副主席 张鋆:掌握这个情况以后,我们立即对微博上说的,这个王姓工作人员进行质询,王姓工作人员也承认,从这两户每一户1000块钱慰问金里面抽出700,我们立即带着这个(王姓)工作人员,到这两户家里当面退赔,保证这1000块钱慰问金足额到了困难职工手里。
慰问金的发放过程应该经历如何的审批手续,是否真有“一家之言”,慰问金的发放手续是否有层层落实与监管,如果慰问金再遭遇“打折”如何畅通群众举报通道而不是被告知“不能声张”?
王某的“功劳”论,不禁引起我们深思,工会虽然不是政府机关,但却与职工息息相关,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然而作为困难职工的“娘家人”,为何王某敢“大放厥词”继而“强取豪夺”?答案显而易见,是工会慰问分配权力“任了性”、“脱了缰”。
从法律层面说,作为发放慰问金的工作人员,抽成慰问金行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贪污腐败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必须严惩,而不是手下留情地止于解除劳动合同。
被抽走的慰问金已经返还给困难职工,王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也给我们狠狠上了一堂课。对于困难职工来说,他们不在乎领导干部带来的钱物的多少与厚重,在乎的是那份把温暖真正送到心坎上的真情实意。(文/汪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