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各类公务接待、年会接踵而至,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给年底的接待上了一道紧箍咒,但是,一些高档饭店用“新瓶”装“旧酒”,通过分次开票、改变开票类型、秘密停车等方式,表面上是“遵守规定”,本质上还是“我行我素”,无视国家规定,给官员贪腐提供便利。商家为了敛财想出各类“损招”无可厚非,毕竟他们是向利益看齐,但是各级官员不应商家给了空子就钻,给了群众《规定》规范了公款接待市场的假象,其实只是让高档公务接待“改头换面”。不是孙悟空了,紧箍咒自然也不会起作用。这一方面体现了各级官员自身的自觉性缺乏,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规定》的单一性。
官员的自觉性,不仅仅要靠制度的约束,更是要从自身思想上下功夫。有些官员并非不知道中央约束公务接待的决心,但就是要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抱着侥幸心理,甚至说压根就没把规定政策放在眼里,以为遮住车牌就能“偷天换日”,多次开票就能顺利过关,自身思想的放纵是再严苛的规定也无法规范的,只有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主动规范公务接待,才能从源头上扼杀这种阳奉阴违的现状。
《规定》的效力,不仅仅是一次制度的出台,更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停修正。《规定》是基于以前公务接待缺乏监管,公款消费数额巨大的现实制定。不可否认,在中央的大力监督和严肃处理之下,《规定》起了很大的作用,全国各级政府的公款消费规范了很多,也查处了比如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前南京市长季建业等挪用公款吃喝的案例,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想法还是在滋生,总有些唯利是图的商家和深陷迷途的官员变着法子找政策和监管的漏洞,现在的遮挡车牌、分开开票这些“小把戏”也被揭穿,国家的政策也应加以更新,明确对新出“对策”的惩罚措施,惩罚力度更应该逐步加强,以重刑强行规范公款消费。
随着《规定》执行的时间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让公款消费“隐身”的小戏法,但只要政府部门只要抓好官员思想素质,抓好政策更新力度,戏法就会在强大的力量面前败下阵来,还群众一个河清海晏的世界。(文/党居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