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新安县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景华超越职权擅改93.13万元民政专项资金用途,犯滥用职权罪;利用职权便利侵吞公款52.61万元,犯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张景华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2014年11月13日,《检察日报》)
以史为鉴,官员的腐败、政治的腐朽,会导致执政基础的动摇,产生阻碍社会前行的负能量,亡党亡国的悲剧将不可避免。打铁还需自身硬,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时刻牢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我们要以干部的清正、政府的清廉、政治的清明,引领社会正能量的发挥。张景华的所作所为让人感到愤慨,如此不要命贪污的民政干部怎能为困难群众服务。
党员干部应时刻把好自己的权力观,不能在用权上有闪失。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国殃民。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运用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必须不断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从而以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个党员干部做了伤民心的事,对整个党员干部队伍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作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具体规定,必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我们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务实的作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让“中国梦”在社会每一个分子的务实进取中得以实现,把贪腐分子逐一清除出干部队伍。(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