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0万拍卖别墅 成交后反悔:加钱重拍。平顶山市民王先生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得一处别墅。在交付200多万元的购房款后,却被组织拍卖的宝丰县法院告知,当初资产评估有误,拍卖无效。更让他感到离奇的是,在起拍价上涨80多万元后,该栋别墅再次进行拍卖。对此,宝丰县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王先生可以起诉评估公司和宝丰县法院,进行维权。(人民网11月15日)
法院是执行国家执法审判权的机构,更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之间的利益最终调解的地方。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需要法院正确运用国家的法律条款,公正、公平做出司法裁判。执行法律法规公平公愤,方能保证公平公正的做出裁决和审批。法院的公平天平标志,更直接体现了执行法律的不偏不倚。现在,法院用违反法律规定,用侵害当事人利益的做法,给自己的信守准则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让全国人民不得不怀疑,这样的法院、这样的法官,公平还在哪里,公信力还在哪里?
法院的每一个司法行为,都应该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出,这是法院的行为准则中的最低要求。法院毕竟代表国家的法律,里面的法官、书记官等等都应该是专业院校毕业,受过专业的培训,成天做到是法律专业的业务。他们的法律知识应该很丰富,对诸如拍卖、房屋面积核定这样的法律规定,肯定很了解,理解肯定也很深刻。在拍卖中出现这样的违法擅自终止拍卖行为,严重失信的行为,在其他业余单位还可以理解,对于法院,肯定是不可理解和原谅。
公民通过正当的程序和经济行为,获取了正当的利益,却因为对方是法院,并擅自决定终止拍卖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失,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侵害方,却是国家公权力赋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院,这不得不让人们对他们的行为失望。
法院在明知道擅自停止拍卖程序,是失信和违法行为,却还是要这样做,并且还说可以状告法院维权,他们这样做为什么呢?状告法院,谁来受理,谁来保障审判的公平和公正,却是让一般老百姓很困惑和无奈。
当前,司法改革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全国人民共识的情况下,法院需要建立全新的诚信形象,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才能够全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法院还是守信用才是正确的方向。(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