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深刻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3年年底制定出台的《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提出了“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制”,这掷地有声的十个字,反应出我省在法制建设过程中,腐败现象仍然严峻,部分官员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领导干部是党的政策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只有知法、畏法、依法办事,治蜀兴川才能得以推动。
为此,领导干部首先要善于“修行”。 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有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修行” 不外乎是学法知法,只有平时花功夫把法律法规学好了、弄懂了,才能转变为内心的行为规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由此可见,通过学习,才能明白权力的来源、边界、行使的原则和程序,领导干部也才能自觉自愿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其次要畏法。在一些官员干部的思想中,对纪委十分畏惧,然而对法律法规却没有足够的敬畏感。更有甚者,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游走在制度笼子之外,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种“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正是过去一些年中腐败不断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时刻敬畏法律,心中有敬畏,才能做到在诱惑前止步,在悬崖前勒马,呆在法律形成的刚性制度笼子里,听着长鸣的警钟,“不敢越雷池半步”,让其明确滥用权力的法律后果而“不敢腐”,在笼子里守住底线,使得官员真正敬畏的是法律和制度。
再次,要擅长依法行政。知法、畏法,在工作中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唯此,立法为民、执法为民的落脚点才能得以实现,公平正义才能得以坚持,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才能得以夯实,这样的干部才是真正推动依法治省的关键。今年9月制定出台的《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试行)》,更是将“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纳入依法治省指标考核体系,依法治省需要的是这样的干部。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制,厉行法制、需先行一批知法、畏发、懂依法行政的干部。(文/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