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景秀丽、空气清新的秦岭北麓西安段,违规建设的202栋私人别墅被全部拆除或没收。连日来,新华社“法治中国”西线调研小分队记者,深入秦岭地区,再次调查违建别墅的现状。(《新华网》,11月16日)
在西安依法拆除秦岭北麓违法别墅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回头看看,认真反思,近年来各大风景区如雨后春笋般林立的“秦岭别墅”给社会带来了何种伤害?
“秦岭别墅”往往位于各大风景区或自然保护区风景最美地段,可谓避暑纳凉、修生养性的首先胜地。然而,这样一些别墅,往往建设中便需占用、毁坏大片林地,更有甚者需人为平山,犹如在天然的绿肺上凿出一片片滩涂,直接毁坏了原有的生态功能,并且别墅一经建成,便圈出一处处私地,将公共资源明目张胆地囊入名下,随之的一副副冰冷铁门更是将公众拒之于门外,冷了公众之心。而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是人们熟知的政府规划红线区域,岂能随意建设房屋,能在里面搞建设的,肯定是“非富即贵”之辈。于是,当地百姓往往采取民不与富争、民不与官斗的态度,或者在几次举报之后,由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最终也不了了之。
正因如此,“秦岭别墅”逐渐成为公众心头之恨,远离民心和仇富仇权的代表。然而,个别地方政府却对这种民声充耳不闻,仍将个人政绩利益作为衡量标准,追求短暂的政绩效应,将公众利益罔顾脑后,默许开发商的恣意建造。而由此造成的“秦岭别墅”之害不可不谓影响严重,一是公众逐渐形成特有的“权钱观”,认为只要拥有了权或钱,就能将一切好的事物占位己有;二是“秦岭别墅”之害正犹如蚁穴,悄然中蛀空着政府公信力这条千里之堤,并由此带来的影响是人们对政府变得漠然,对事物变得冷漠,而最终必将戳痛政府与人民血肉相连的神经。而“秦岭别墅”何时能拆完,并且不会再像割了的韭菜,一茬又一茬,正是对政府实行法治的又一大考验。(文/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