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位新任领导干部手持宪法宣誓。“我接受任命,谨此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恪尽职守……”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两位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和三位政府组成部门局长面对国徽,手持宪法,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后,深圳举行的首次新任领导干部就职向宪法宣誓活动。(新华网11月19日)
依法治国,是当前全国人民的共识,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正确指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问题,作出了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中共中央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纲领性文件的通过,让中国今后发展有了清晰的方向,让国家治理更加规范、有序和可预见性,确保了国家发展的稳定,确保了中国改革开放成果得到法律的保护。
过去几十年,中国一直在党的领导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能够稳定发展。这种发展,是在当时党的严密治理下,党组织能够随时净化自己的组织、纯洁自己的思想上的基础。更是在毛泽东为主要领袖的巨大号召力和个人魅力的基础之上,不是建立在一种法制的规范轨道上。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文化、经济等和世界紧密联系、深度融合,经济交流更为频繁,需要建立严密的法制,确保更为复杂、更为频繁的市场经济活动得到强制规范,让参与到这个大市场和经济建设领域的各种经济法人,按照公开的制度、规范活动。法制建设就随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推进。这时候,由于法制不太健全,出现了很多违法行为得不到追究的情况,让有法必依的理念受到一定的损害。
十八大之前,国家已经建立了300多部法律,近万部法规、规章和执法标准,国家初步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有法可依的工作初步成功。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制的精神内涵。现在,国家的经济已经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已经逐渐强盛,人民也逐步富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法治才是正确的途径。
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依法行政是其中重要任务。现在,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家的底层设计,建立法治信仰,实施宣誓制度,不仅仅是形式,更是对执法的承诺,也是中国政府迈开法治进程开始。(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