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 相关部门将被追责。信访制度有变化看看都是啥。未经下级处理的走访事项,上级不再受理办理。对于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从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有关部门将被追责。昨日,省信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南省信访局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制度。赵克介绍,处理好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重在就地。做到了及时,群众就减少了等待的焦虑;做到了就地,群众就不会往上跑。
上访,是人民群众寻求政府部门帮助,维护合法利益的方式之一。过去,由于司法解决争端办法没有被全体人民、各级政府广泛接受,特别是在司法诉讼解决群众和村组、政府、部门以及群众之间的权益矛盾时候,往往办理时间很长,环节众多,造成群众运用起来复杂,用去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诉讼成本高昂。
上访的解决方式简单、灵活,群众愿意使用。在上访中,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有什么疑惑、困难,直接向接待的工作人员、领导诉说,不管自己是否站理由、有法理,办理的责任很多时候就变相的移交给接受上访的一方。一旦接受群众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压力就直接转移到承办单位、承办人身上,群众很多时候就等结果。如果对解决答复不满意、有疑惑,很多还逐级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直到北京。这种解决群众利益矛盾的方式方法,群众当然愿意接受,更愿意这样做。
上访的解决结果重担压到了接受上访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身上,上级接受上访后,还是要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下级解决,逐级传导就到了群众的起点——当地政府和部门。在上级的命令下,在考核惩处的重压之下,一些地方和部门就用满足一些群众的非法诉求办法老做到息诉息访;更有一些地方政府,被逼急了,用各种各样违法的办法来压制那些缠访户。这样矛盾不是成为利益相关方,而是逐步成为了政府和上访户之间纠缠在上访中的矛盾。次要矛盾变成了主要矛盾。
总书记习近平同志讲过: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解决人民的上访,还要依法,用为民的责任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的 合法利益,而不是成为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