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当地法院数起判决盱眙县政府部门强拆行为违法的案例,至今均未得到实际处理。对此,盱眙县纪委表示已接收了有关材料,将依法依纪处理此类事件。(人民网,11月11日)
强拆,现在已经是各地人的心灵上的伤口,国家各部委三令五申的对强拆行为的“禁止”“制止”,却仍有地方政府带头强拆,让被拆迁户既没了房屋,又没了补贴。地方政府屡屡做出行政违法的事情,法院也给予了违法判定,为什么“强拆”风暴仍然屡禁不止?强拆的维权该何去何从?
笔者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对强拆屡试不爽,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低,而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条款对涉及行政违法的责任人进行处罚。此外,由于权利的互相依赖,基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考虑,政府对法院处理的不痛不痒,地方纪委法院的问责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故此,笔者认为依法行政,严格问责制度是遏制强拆行为的必要之举。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之下,相关部门要重点规范包括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落实执行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为群众上方提供便道,防止某些地方阻挠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敦促各地的强拆行政违法整改落实。
此外,对于地方政府习惯性强拆,应该建立起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恶性强拆,无法强拆行为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了人民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我们期待党和政府早日彻底根除 “政欲”“钱欲” 链接下的强拆。
(文/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