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这些要求归结起来就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读罢此文,感悟良多。选拔领导干部必须从源头培训开始警示教育,要让领导干部符合适应法无授权不能为的“新常态”再任职上岗,对即将上岗领导干部要警示教育培训,对在职的领导干部每年也要进行警示教育培训,中国昌盛成为法治国家尽希望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是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社会法治道德文明风气能够有很大的跃升,党员领导干部都廉洁了,领导干部队伍都纯洁了,何怕国不强盛、民不富裕?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中又有几人不懂法?近些年来,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不断提高,但一些贪赃枉法、违法违纪插手干预司法个案等现象依然存在,侵蚀着法律的权威,他们不是不懂法,而是顶着法律的旗帜,“明目张胆”的做着违法的事,这些领导干部把自己当做法律的化身,自己的话就是法,不管党中央怎样讲,他们就是我行我素,想干啥就干啥,根本不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不管其行为是否违法,执法犯法,有法不依,胡作非为。
要解决这样的现状,就要让法律深入人心。“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人民群众心中有法,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又怎会让人钻法律的空子。
法治建设有赖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来源于切身体验。完善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全社会尊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制建设的“甜头”,还会去找苦吃吗?
要让人民群众有法律意识,就必须培育法治信仰,而法律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从上至下,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就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相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活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了!
作者:茉莉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