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人民网》,12月2日)
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而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以致于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科员待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这不仅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也能很好地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要通过制度的落实使基层干部正确理解到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从而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为党的事业贡献更多。
同时,要加大级别晋升空间和弹性工资,增加公务员工资的激励效果。公务员工资是现代政府正常有效运转的经济基础,具有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的作用。但是大多数工资项目都是固定不变的,即使是绩效奖金也是根据职务不同固定下来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要着力解决激励机制的问题,使大部分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级别获得相关待遇的提高,且级别的设置应该加强向基层公务员倾斜,给他们创造更大的级别晋升空间,激励大多数公务员的积极性。(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