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的曝光中,想以“开会”旗号“游山玩水”的歪主意越来越难打。官方印发的通知明确,严禁党政机关到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一些景区负责人说,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很多公务接待都被取消了。(《新华网》,12月4日)
尽管“遁形”旅游看上去神不知、鬼不觉,可一旦被举报,其后果可能远甚于通过“正常途径”的出行,并且“遁形”还容易被上级领导认为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对于这些披着外衣的公款旅游,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更应该加强管理监督。倘若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规定,显著增加违纪成本,让公款旅游的组织者、参与者付出沉重代价,还会有人敢公款旅游吗?
纵观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相应的督查监管也越来越严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款旅游却屡禁不止,而且为了规避检查、便于通过审核,一些公款旅游往往以“变装”的形式出现,手法越来越隐秘。当前已有多起新型公款旅游事件被曝光,而其形式之多变不禁让人咋舌。
因此,除了依法查处被举报的公款旅游者以外,还要踩准公款旅游的刹车。比如,对公款考察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从考察的线路、行程到出访的内容与费用都公之于众。再比如,限制考察审批权。对公款考察严格控制、层层把关,用制度的力量杜绝“师出有名”的变相公款旅游,把公款考察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旦触及公款旅游高压线,就要坚决查处,从法律、纪律、经济多个层面让公款旅游者得不偿失。唯有制度到位,执行给力,才有望踩住公款旅游的刹车。(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