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发生重大腐败问题,产生极其严重的经济危害和深刻的政治危害。经济损失往往多达上亿元。”今天上午,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做客中纪委官网,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12月16日,新京报)
从近几年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分析,国企高管腐败已成为当前国企发展中的瓶颈所在。国企工作人员腐败逐渐成为当前国企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因素,腐败本身不仅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反而依赖于损公肥私,建立在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基础之上。它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产品和质量下降,阻碍甚至损害企业发展。
治理国企腐败,最关键的一步是公开、透明。国企的任何一项决策,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做到高管各有分管、集体公开、相互监督,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国企监管机制的完善,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首先要通过法规制度管人,法规制度上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
二是严格监督执行。有了良法,还要有敢于执行的体系。否则就是挂在墙上做样子。现在国企高管腐败严重,不是说我们没有管好他们的法规制度,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形同虚设。
三是鼓励实名举报高管违规违法行为。反腐败还是要靠广大的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举报的材料是真实的并对反贪起到关键性作用,就应该重奖。
四是奖励表彰优秀高管。对于广大的国企高管来说,腐败的毕竟是很有权的一小部分,对于优秀的高管,“出污泥而不染”者,要重奖。(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