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选举应加大司法监督力度

时间:2014-12-30 08:01:40 中国社区网

 

  近日,河南巩义市西村镇圣水村三名党员自曝在前不久结束的村党支部委员选举中贿选,人均贿选费数万元。三人均表示,贿选费有相当一部分是临时借来的。据介绍,圣水村的这次党支部委员选举,多数党员人均获得礼金3000元左右。 (《中国新闻网》,12月27日)

  作为党的最基层的组织,村党支部委员选举是涉及党组织稳定的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为什么会有贿选的情况出现?李金虎称,在本届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中,他先后收到8名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送来的总计3400元钱礼金,其中最多的送钱600元,最少的300元;党员张玉国则表示,在8名候选人中,他收到了7名候选人送来的礼金总计3000元。 那么,作为上级部门,是否知情?参选人员为什么要贿选?为什么敢这样明目张胆的进行贿选?

  观其贿选,往往与腐败藕断丝连。村官贿选从根本上说是企图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人是有理性的经济人,是追逐最大利益的。经济利益是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根本驱动力”,一些人认为,当上村官就可以为自己或家人谋取更多的利益。选举意味着公共权力的获得,而公共权力获得者即取得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当选村官后,实际上也就掌握了经济利益的控制权。因此,随着农村经济资源的增多,参选人就会通过贿选当上村干部,达到控制经济资源、对现有的经济利益进行有利于自己的再分配的目的。

  要杜绝贿选,不仅要强化上级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强化对选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引导,还应该加强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贿选行为:一是要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依法制定规范的程序,出台竞选规则,把竞选的做法要求,特别是不允许的竞选行为规定以及不遵循这些行为规定实行的处置进行明确,并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使选民清楚了解规则和相关程序。二是要加大贿选的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贿选信息要认真对待,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就要由全体选委会成员集体对行为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检查,在村民代表会上通报批评,同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对其的候选人资格进行表决,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公开处理。要坚持不怕揭盖子、不怕捅篓子,找准症结,因村施策,采取思想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认真加以解决。对问题特别突出的老大难村,要抽调组织、纪检、检察、信访、公安、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

  对于拉票贿选,我们不能漠然置之,等闲视之,而要深挖之,痛究之,从根本上斩断其蔓延发展的势头。为此我们必须立足实际,着眼解决存在的贿选问题,大力搞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努力探索村级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大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

  (文/漂浮的雨)

编辑: 来源:中国社区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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