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中新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马学玲)记者获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并要求,坚决杜绝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这一决定,是在12月23日下午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作出的。当日,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听取最高法研究室、审管办关于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和审判绩效考评工作运行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和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在分析全国法院整体案件质量、审判工作运行动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凤凰资讯12月26日)
又到一年年终时,又是一年考核季。对于考核,特别是年终考核,各行各业并不陌生。经济单位要核算经济效益,对每一位职工的效益进行考核核定;各个单位要将年初的任务进行梳理总结,抓紧时间完成各种任务,以便迎接上级组织的考核。考核,是对工作检查检验的方式之一,更关系到很多单位职工年终的收入,关系到部门负责人的政绩和业绩。对考核的千般重视,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随着历史的发展,对部门的考核,很多存在和务虚的成分,考核中相互竞争、想出各种办法为自己的成绩加分加码,更是家常便饭。防止考核中出现成绩、业绩水分,防止考核对工作的干扰和影响,必然是考核本身需要考虑的事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中国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作出了重大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中国政府及其部门今后发展和治理的大方向。在党中央的部署和推动下,党中央对考核也做出了更多的修改。如政府部门取消各种各样的单项考核,改为轻车简从的综合考核。在司法制度改革中,更是需要司法部门严格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公正司法”的要求,规范做好司法工作。
法院等司法部门,取消务虚的年终考核,就是顺应依法治国的方向,适应司法工作的本身规律的正确做法。司法单位和部门,执行的是国家的执法和司法裁量工作,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和公平。在进行司法裁量和具体执法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这在法律条款中有着严格的时间和过程限制,不能因为年终面临考核而减少程序、加快进度。这样做,在法律上,很多时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没有了考核,只有了审批终身负责制,法院的法官们就会认真钻研、审理每一个案件,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裁决,让“公正司法”实实在在的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