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列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其中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其中,每一项不准参加的饭局后面都有一个“条规释义”,细致介绍了具体情况。比如,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中规定: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新华网5月17日)
如何管好公务用餐?这是一个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有关公务用餐的相关规定,从制度上提醒、约束部分干部,是餐桌上的一道清风正气。
有规矩,才能定方圆。详细的明文规定,是给饭局定下了良好的定义,也是对我们广大干部的一种保护。让广大干部知道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进而杜绝了餐桌腐败。
当然,制度出台了还不行,还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执行机制。不能让制度变成空纸白文,而是要兑现其中的奖罚规定。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从多方面入手,比如: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推进单位食堂用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检查等。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多管齐下,给我们的公务用餐定好规矩,画好方圆,从而肃清我们的公务用餐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