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我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额虽“小”,但关乎困难群体生存的“大”问题。然而,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新华网2014年12月8日)
所谓低保,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老弱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
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的267个存折,令所有人震惊,不仅是因为他侵吞的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高达50余万元,还因为这个别案例所反映出低保中存在的空隙与可乘之机之大之多。现在乃至将来,像被张景华一样愚弄的百姓还有多少、还会有多少呢?
基层干部,应该是更能理解和体会百姓之苦的干群,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走基层、访民情”已经成为每个干部耳熟能详的字眼,但总结出的问题,却似乎并没有及时准确的整改落实。
基层干部,也是更有权力的干群,关乎群众的一切惠民政策均由他们宣传落实。也因如此,一些基层干部为了保证自己亲戚朋友能拿到低保名额,“卡”死了真正困难的群众。最后演变成不予受理或申请无门。
这些人,在基层没有总结出一套为民办实事的方法和经验,倒是练就了一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好本领,不忧民之忧,倒落井下石,随意篡改甚至冒领低保金。到最后,低保沦为了他们的保护伞。
“官保保”一词,形象生动的表现了这些人的丑态,然而要使得“官保保”彻底消失,以后也不会再有,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只有建立了长效且畅通的监督渠道,有了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才是关键所在。把更多的权力交给百姓,公开透明,完善监督机制,并且建立一套健康、合法有效的议事规章,发挥村规民约等制度的作用,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文/娟娟)